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《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和《潍坊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,学校近期将对浮烟山校区部分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根据学校工作部署,各部门、学院集中核查相关区域的固定资产。该区域存放的固定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,请自行或申请校园物流尽快运离;已达到报废条件确实不能使用的,请启动报废处置流程。
二、核查时间
2023年4月27日下午14:30-16:00。
三、核查地点
1.12号学生公寓负一楼006室(济世书院仓库,书院东区)
2.风雨操场楼北侧(室外)
3.文体活动中心南门以南硬化地(室外)
四、材料报送
各部门、学院根据资产核查结果,先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,经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审核通过后,再提交纸质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》、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》、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评定表》。部门、学院组织初步论证评定资产报废情况,签署评定意见并签字,本部门资产管理员、部门领导、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,报送资产管理处。
五、学校处置
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报送的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》进行汇总,组织报废评定专家小组统一评定,填写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评定表》,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,依据《潍坊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规定进行报废处置。
六、规定要求
申报的拟报废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,并保证其完整性,不得私自拆除零件。
申报的拟报废资产应集中存放,报废评定专家小组统一鉴定。
七、时间节点
请各部门根据实际,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,逾期不候。(行政楼430室,联系电话8462559)
特此通知。
资产管理处
2023年4月26日
附:填表说明:
1.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》:请据实填写报废内容、报废原因及说明,按表上要求全部签字盖章后,交资产管理处统一审批。
2.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》:所填内容必须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完全一致,本部门负责人签字,在每一页都加盖行政公章。
3.《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评定表》:“报废评定小组意见栏”严禁填写;其余栏目均要填写。
4.以上材料,全部以部门、学院为单位,统一汇总报送。
附件:1.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