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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房屋清查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01


各部门、各学院:

为进一步理清学校房屋使用情况,提高学校房屋使用效益,现就全面开展学校房屋清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查范围

学校内所有教学、科研、办公、生活等用房,包括但不限于教室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会议室、档案室、资料室、学生宿舍、餐厅、单身职工宿舍等在用公有房屋

主要清查内容:房屋安全、设施设备状况、使用效率、环境卫生等。

二、参与人员

学校公有房屋的使用人员、管理人员。

三、清查流程

1.个人自查:4月1日-4月14日

各部门、学院成立清查工作小组,对本单位房屋进行逐一清查。房屋具体使用人在房产可视化管理平台填报准确数据(具体方法为:“登录OA智慧校园”-“资产系统”-“房产可视化管理平台”)。

清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,经部门、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章后,于4月15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科(行政楼430室)。

联系人:马老师、李老师联系电话:8462357

2.学校抽查(415日-430日)

学校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,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

3.形成报告5月1日-5月31日)

根据清查数据,资产管理处形成清查报告。

4.问题整改(6月1日-6月30日)

有关部门、学院对房屋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,建立问题清单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。

四、结果应用

清查及整改完成情况,将纳入部门、学院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核。

五、清查说明

1. 清查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在线文档: https://docs.qq.com/doc/DUWxoY2hFYmVBQ1dV

2. 请每位使用人完整的填报公房使用信息,对于未填报的公房默认为闲置房间。

3. 房间使用人请按实际使用人数填报,方便核对人均使用面积。

4. 房间实际面积与系统不一致的,请在备注栏标识。

5. 单身职工宿舍也需要每位具体使用人填报。

资产管理处

2024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