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(单位)、各院(系):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,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文件、实物材料立卷归档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卷归档范围
各部门(单位)、各院(系)在2013年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电子文件、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材料均应归档,具体范围按照《潍坊医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执行。
二、立卷归档要求
(一)归档的文件材料,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;必须反映学校教育管理、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,保证完整、系统、准确;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。
(二)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。兼职档案员应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归档,做好文件著录工作,电子文件(包括文本文件、图片文件和视频音频文件)要求同步上传(涉密文件除外),以便检索、查阅。
(三)文件材料归档责任到人。各部门(单位)、各院(系)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、组卷、立卷工作;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(单位)、本院(系)兼职档案员认真做好归档工作,并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签字。
(四)归档文件应为原件,合同必须为原件或正本。照片类要附有文字说明并上交光盘或电子图片。(省级以上)奖牌、奖杯及对外交流活动的纪念品、赠品等实物要附有简要的说明。
(五)声像资料。要将照片、光盘等声像资料收集齐全,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,互注参见号,以便查找。归档的声像资料,若无相应的纸质材料,要附文字说明。
(六)档案材料的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一律用A4纸打印,字体、字号必须统一;超规格纸张要进行相应处理;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,平整清洁,不应有破损和污染。
(七)要注意案卷卷皮中“卷内备考表”的填写。“本卷情况说明”填写卷内文件缺损、修改、补充、移出等情况,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,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、标注时间;“立卷人”指责任立卷者;“检查人”指本部门(单位)、本院(系)分管领导;“立卷时间”指完成立卷的日期。若无情况说明,也须将立卷人、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写上,以示负责。
三、归档步骤及时间安排
根据档案立卷流程,现在开始至4月22日完成部门档案材料的初步分类、整理,交部门负责人审核。5月4日-16日将材料送档案馆审核,并编档号,领取卷皮。5月30日前完成编写页号,制作卷内目录,拟写案卷标题,填写卷内备考表,材料录入等工作,打印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(由档案管理系统网下载),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。
四、学校档案是学校教育、教学、行政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,希望各部门(单位)、各院(系)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,按时、规范地完成2013年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联系电话:2088,2093。
学校办公室档案馆
201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