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院(系):
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,根据省卫计委《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鲁卫财字〔2014〕76号)的具体要求,现就我校2015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5年预算指导思想
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: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二中、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,认真执行上级预算编制要求,遵循 “一二四”工作思路,以“推改革、强基础、抓重点”为指针,以提升绩效为核心,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主线,精打细算、开源节流,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,深化改革、完善管理,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,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。
二、2015年预算编报内容
2015年部门预算报送内容分为基础信息、收入预算、基本支出预算、普通项目支出预算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。
(一)基础信息
1、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:据省财政厅通知,本年度人事信息由单位人事部门在人社厅人事系统中维护准确,由人社厅统一导入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,不再单独填报。
2、学生基础信息,统计数据截止到2014年9月底。具体包括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、在职研究生、继续教育学生、留学生的信息,并附招生计划批文。其中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照学生实名制信息要求报送,并与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保持一致。
具体由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填报附件1:“学生基础信息表”。
3、公共设施设备等基础信息,统计数据截止到2014年7月底。具体包括:土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集中供暖面积、自备锅炉供暖面积、锅炉吨位、机动车状况、固定资产情况等。
具体由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处负责填报附件2:“资产基础信息表”。
(二)收入预算
收入预算包括本专科生学费住宿费收入、继续教育学费等收入、护理自考收费收入、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收入、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、科研经费收入、承租费收入、国有资产处置收入、其他国有资产(资源)有偿使用收入等。
具体由财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研究生处、国际交流学院、科研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处、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有业务收入的部门负责填报附件3:“收入预算申报表”,并附详细收入来源分析。
(三)基本支出预算(填报附件4)
1、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填报。
(1)在职职工薪酬:包括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住房补贴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、独子费、基础绩效、社会保险费(含临时工)、住房公积金、取暖补贴等。
(2)离退休费:离休费、退休费、离退休人员补贴、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、住房补贴、离退休人员电话补贴、政府津贴、工资差额、取暖补贴、抚恤金、退职(役)费、生活补助经费等。
(3)退休返聘职工临时工资及绩效。
(4)临时工工资及绩效。
2、人才经费支出预算由组织部、人事处负责填报;泰山学者、鸢都学者、第一书记经费支出由组织部负责填报。
3、办公经费、电话费、差旅费、学生活动经费、实验室经费预算,根据各部门、院(系)职工人数、学生人数及工作性质,参考2014年标准预算。其中职工人数由人事处统一上报,实验室个数、各院(系)学生人数由教务处统一上报,各部门、院系不再上报。
4、水电暖支出预算由总务处及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。
5、会议费预算,由拟在2015年举行会议的部门、院(系)将会议名称、会议类别、会议地点、拟邀请与会单位、上级下拨会务费情况、会务收费、支出内容等报送到学校办公室,由学校办公室审批汇总后填报附件5:“会议费支出申报表”报财务处。
4、其他基本支出预算,由各部门、院(系)根据2015年工作计划,结合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申报,并对每个其他基本支出项目另附详细说明。
(四)普通项目支出预算(填报附件6)
1、业务类项目支出:包括(大宗)印刷费、实验材料费、维修(护)费、物业管理费、重点学科建设费、科研经费、教学改革经费等。
具体牵头申报部门分别为:(大宗)印刷费由有印刷业务的部门填报;实验材料费分别由教务处及资产管理处填报;维修(护)费由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处、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填报;物业管理费由总务处和保卫处填报;重点学科建设费和科研经费由科研处填报;教学改革经费由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填报。
业务类项目中开支的设备购置费一律报资产管理处汇总填报。
2、投资发展类支出:包括基本建设经费、设备购置费、校园网建设经费、公务用车购置经费、图书资料购置费等。
具体牵头申报部门分别为:基本建设经费由基建处填报;设备购置费由资产管理处填报、校园网建设经费由网络信息中心填报;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由学校办公室填报,图书资料购置费由图书馆填报。
(五)财政专项支出预算(填报附件7)
1、各部门、院(系)要积极申请财政专项拨款项目。根据学校办学实际需要,按照项目支出立项流程,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进行充分地论证、调研,形成项目申报方案,由各职能管理部门组织评审,校内评审通过后汇总整理报送财务处,财务处根据学校资金状况,提出项目建议方案,报学校研究决定后上报省主管部门。
2、申报1000万元及以上的财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时,需填报附件8:《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,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、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。填报格式和内容根据《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具体实际需要确定。
(六)关于政府采购预算
1、请各部门、院(系)认真阅读附件9:《2014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,按上级要求,属于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的,预算需应编尽编。报送政府采购支出的,请把采购明细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。
2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支出的,确实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的,请部门、院(系)写明具体原因,形成书面材料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,报分管院领导签批后报资产管理处。经学校有关程序审批后,由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报省财政厅相关部门批复。
3、对政府采购项目要进行充分地论证、调研,减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,加快政府采购进程,按规定,省财政“对当年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,一律收回总预算”。
三、2015年预算编制要求、报送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
1、报送预算数据准确无误:各部门、院(系)要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填报预算数据,严格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各环节责任,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效率水平。2015年预算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更改。
2、报送时间: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2014年8月6日前报送,其余预算2014年8月22日前报送;
3、报送地点:财务处计划管理科(大厅10号11号窗口);
4、报送材料要求:
(1)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,书面材料由部门、院(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分管院领导签批。
(2)请认真参考2014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,报送政府采购支出的请把采购明细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。
联系人:王玲,王咏丽,联系电话:8462257,邮箱:jhglk8462257@163.com。
附件:
1、学生基础信息表
2、资产基础信息表
3、收入预算申报表
4、基本支出预算申报表
5、会议费支出申报表
6、普通项目支出申报表
7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申报表
8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9、2014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
财务处
2014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