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院(系):
为推进201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,提高执行力,经研究决定,现对部门、院(系)的工作进行督察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察时间及内容
时间:2014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1月上旬
内容: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、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、调度性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中所涉相关工作;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及执行八项规定情况;其他需要督察的内容。
二、督察形式
学校成立两个督察工作组,校领导分别带队对部门、院(系)工作进行督察。
督察工作组采取听、看、查、访、议等形式进行督察。在全面了解部门、院(系)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,对完成质量进行初步评估,同时提出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三、结果反馈
督察工作组将督察结果向党委汇报,并经同意后进行反馈,会同被督察单位提出整改措施。
学校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