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部门、各院(系)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高字〔2015〕2号)精神,将组织开展201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,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范围
参照《201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》(详见附件)。
二、立项类别
按照项目的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,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。(详见附件)
三、推荐数额
我校201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数额为10项,包括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。
四、申报限额
为突出研究重点,保证申报质量,有关部门、各院(系)实行限额申报,具体数额见附件。
五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条件
项目选题符合《2015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》(附件1)要求,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,前期论证充分,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、重点突出,研究计划合理可行,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。鼓励协同创新,鼓励校校、校企、校院(所)联合申报。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。主持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。
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(限前3位)的项目,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%,校级领导不参与教改项目申报。
(二)项目成员要求
1.项目主持人:项目主持人限1人,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(不含兼职教师),年龄55岁以下(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(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),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,近3年(2012年至2014年)面向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(学校机关管理人员除外)。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。
2.项目组成员: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(含项目主持人),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。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,也可为外校、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。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六、工作程序
1. 项目申报:有关部门、各院(系)组织人员,根据要求申报项目。
2. 院系初评:有关部门、各院(系)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,择优推荐上报学校。
3. 资格审核:学校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。
4. 学校评审: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。
5. 校内公示:对遴选推荐入围的项目,学校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6. 组织上报:完成推荐项目材料上报和网上提交工作。
七、申报要求
1.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有关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。选题要紧扣教育厅文件精神和立项范围,集中力量优先申报具有先进理念和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,切实能够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促进作用。
2.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3月3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(高等教育研究所)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送材料如下:
① 各申报项目《立项申请书》一式3份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;
② 申请书中涉及到的论文、教材及教研、科研、获奖情况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,用牛皮纸袋装好,将《立项申请书》封面(复印件)贴于袋的正面,每袋限装一项申请;
③《项目推荐汇总表》一式1份,各部门、院(系)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;
④《立项申请书》及《项目推荐汇总表》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版。
联系人:高鹏, 邮箱:gjs@wfmc.edu.cn
联系电话:8462525,地点:新校区行政楼730室
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
(高等教育研究所)
2015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