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院(系): 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,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的立卷归档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立卷归档范围 各部门、各院(系)在 二、立卷归档要求 (一)归档的文件材料,要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;要反映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教育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,保证其原始性、完整性、系统性、准确性;要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。 (二)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“双套制”归档。兼职档案员应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归档,做好文件著录、电子文件(包括文本文件、图片文件和视频音频文件)同步上传(涉密文件除外)工作,以便检索、利用。 (三)立卷归档责任到人。各部门、各院(系)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、组卷、立卷工作;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本部门兼职档案员认真做好归档工作,并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、签字。 (四)归档文件应为原件,合同必须为原件或正本。照片类要附有文字说明并上交光盘或电子图片。省级以上奖牌、奖杯及对外交流活动的纪念品、赠品等实物要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。 (五)声像资料。要将照片、光盘等声像资料收集齐全,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,互注参见号,以便查找。归档的声像资料,若无相应的纸质材料,需附文字说明。 (六)档案材料的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一律用A4纸打印,字体、字号要统一;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,平整清洁,不应有破损和污染;超规格纸张要进行相应处理。 (七)要注意案卷卷皮中“卷内备考表”的填写。“本卷情况说明”需填写卷内文件缺损、修改、补充、移出等情况,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,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、标注时间;“立卷人”是指责任立卷者;“检查人”是指本部门、本院(系)审核把关的分管领导;“立卷时间”是指完成立卷的日期。若无情况说明,也须将立卷人、检查人、立卷时间填写完整,以示负责。 三、立卷归档时间 根据档案立卷归档流程, 档案是学校发展的历史记录、是校园文化的传承载体,希望各部门、各院(系)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统筹安排,在规定时间内,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。 联系电话:2088,2093。 学校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