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院(系):
根据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》(鲁教师字〔2009〕1号)有关规定,现将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
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。设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《综合》3个科目。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考试每科时间为90分钟,《综合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,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。其中,博士修学完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可免考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科目。2012、2013年度考试不合格人员应参加此次补考,其中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不合格者,参加相应科目补考;《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》《大学教学论》不合格者,参加《综合》考试。
本次考试考点在潍坊学院。考试时间安排如下:
二、考试成绩及使用
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,考生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。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,由省教育厅颁发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》,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。
考试不合格的科目,可在下一个年度参加补考;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,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,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。
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,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,并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。
三、考试收费
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科目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鲁价费函〔2014〕84号)规定标准执行,每人每科次40元。《综合》科目考试及该科目补考,不收取费用。
四、考试报名
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(含参加补考人员),报名程序如下:
(一)考生提交报考申请。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的考生须在
(二)学校审核。学校于
(三)网上打印准考证。报考人员请于
联系电话:8462010 联系人:郝荣霞
人事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