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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医学院关于评选2014~2015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7-07


党总支(党委),各部门、各院):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就评选20142015学年全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专任教师;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党政管理人员(含辅导员)、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《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鲁办发〔201217号)有关规定,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教师评选条件

1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严谨治学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;

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、科研和医疗工作任务2014年教学效果评价为良好及以上;近三年来在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)作为前三位人员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成果奖;

2)作为首位人员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课题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

3)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、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;

4)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

5)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、研究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及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

(二)先进工者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,爱岗敬业,管理育人,服务育人,为人师表,品德高尚;

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执行力强,业绩突出;

3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学校规章制度,廉洁勤政

三、评选比例

优秀教师占本单位参评人员总数的8%;先进工作者占本单位参评人员总数的8%

四、评选办法与评选程序

全校划分下列18评选单位:

机关党总支(含离退休工作处)、教研党总支、总务基建党总支、图书馆、附属医院(临床学院)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管理学院、护理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、药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、麻醉学系、医学影像学系、外语系、心理学系、医学检验学系。

各评选单位成立相应评选小组,主要负责人任组长,具体负责本单位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。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定。

五、表彰奖励

1.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,有关材料载入本人档案。

2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教师、先进工作者中产生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执行评选条件,坚持重品行、重能力、重实绩、重贡献,做到好中选优。

2要严格评选程序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一经查实,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3.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分别填写《潍坊医学院优秀教师登记表》和《潍坊医学院先进工作者登记表》,评选结果和个人填写的相关登记表请715日前报人事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浮烟山校区行政楼530房间,电子版发至rshk@wfmc.edu.cn


附件:

附件1:2014-2015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情况.xls

附件2:2014-2015学年优秀教师候选人科研审核结果.xls

附件3:潍坊医学院优秀教师登记表.doc

附件4:潍坊医学院先进工作者登记表.doc


潍坊医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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