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,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质量,按照《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》(鲁财绩〔2019〕5号)和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中期汇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预算绩效监控范围和时间
监控范围为我校2020年度预算安排中所有的项目,按照“谁支出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现对所有2020年度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监控中期汇总工作,填写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》(见附件1),并形成《项目支出绩效监控中期汇总工作报告》(参考格式见附件2)。
1.人事处组织论证的人才队伍建设类项目,由人事处填报监控表和报告;
2.各学院报教务处、科研处组织二级论证,报资产管理处组织三级论证的所有教学科研类设备项目,由申报项目的学院填报监控表和报告,报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资产管理处;
3.资产管理处组织论证的服务保障类设备项目,由申报项目的部门、学院填报监控表和报告,报送资产管理处;
4.图书馆组织论证的图书资源类项目,由图书馆填报监控表和报告;
5.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的维修类项目,由申报项目的部门、学院填报监控表和报告,报送后勤管理处。
此次预算绩效监控中期汇总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。
对于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未申报的部门、学院此次一并补全,并进行此次绩效监控中期汇总工作。
二、预算绩效监控职责分工
(一)项目承担部门、学院
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,并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、审核、分析、汇总、填报,分析偏离绩效目标原因,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。
(二)项目职能部门
督促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开展,初步审核绩效监控表及报告,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控。
(三)财务运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
对预算绩效监控工作进行全过程审核把关,对绩效监控结果予以公开,督促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等等。
三、预算绩效监控结果应用
此次绩效监控工作的结果将作为2021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,并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,再次提醒各部门、学院务必高度重视。
四、具体工作要求
1.对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要实事求是,如实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,更要如实反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数值合理、结果客观,坚决杜绝评价不实的现象。
2.将绩效目标和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对比,对预期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,研究出具体解决措施。
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部门、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版的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》《项目支出绩效监控中期汇总工作报告》报组织论证部门,组织论证部门初步审核备案后一并报财务处。
财务处联系人:邵翠翠 王心恬
联系电话:8462257 13665366979
财 务 处
2020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