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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1-25

各部门、学院:

为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,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对照<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>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组办函〔202010号)要求,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范围

1. 凡与《总体方案》内容、实施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。

2. 本单位牵头起草、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。

二、清理重点

凡规章制度和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应当进行修订改正,或者予以废止,或者宣布失效:

1. 存在列入《总体方案》负面清单事项的(附件1);

2. 与《总体方案》规定相抵触或相冲突的;

3. 与《总体方案》主要原则和精神不相符的;

4. 与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相符的;

5. 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不相符的。

6. 其他情况不合时宜的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以深化评价改革为牵引,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心,加强政策系统集成、举措破立结合、改革协同推进,坚决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,充分激发学校事业发展活力,打好教育改革发展的升级之战,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1. 按照“谁起草 谁清理”的原则,全面对标对表《总体方案》,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负责起草、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做一次全面清理,坚决把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一律改正过来,坚决做到令行禁止。

2. 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负责起草、实施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文件提出清理意见(现行有效、修订改正、废止失效),填写《规章制度文件清理表》,并对拟修订改正的规章制度列出修订改正时限。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,学校将对所有现行有效规章制度、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章制度、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

3. 各责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清理工作,并于1126日前报送联系人名单(附件2),于124日前将《规章制度文件清理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发至fzgh@wfmc.edu.cn,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送发展规划处(办公楼768房间)。

联系人:王天晓,联系电话:8462597

 

     附件:

          1. 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负面清单

          2. 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联系人

          3. 规章制度文件清理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发展规划处  党委办公室(学院办公室)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1123  

      

   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(含附件)